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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是劝人为善。碰到做恶的人,要劝他做恶绝对有苦报,恶事万万做不得。碰到不肯为善,或只肯做些小善的人,就要劝他行善绝对有好报,善事不但要做,而且还要做得多、做得大。古人曰: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” 5、是救人危急。一般人大多喜欢锦上添花,而缺乏雪中送炭的精神。而当遇到他人危险、困难、紧急的关头,能及时伸出援手,拉他一把,出钱出力帮助解决危困,可以说是功德无量,但也不可以引以为傲。 6、是兴建大利。有大利益的事,自然要有大力量的人,才能做到。一个人既然有大力量,自然应该做些大利益的事情,以利益大众。例如,修筑水利系统、救济大灾害等等。但是没有大力量的人,也可以尽力而为。譬如,发现河堤上有个小洞,水从洞里冒出,只要用些泥土、小石,将小洞塞住,这堤防就可以保住,而防止了水灾的发生。事情虽然小,但这种功德也是不可忽视的。 7、是舍财作福。俗语说: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世人的心总爱钱财,求财都来不及,还愿意去舍财济助他人吗?因此,能舍财去消除别人的灾难,解决他人的危急,对一个常人而言,已不简单,对穷人来说,则更了不起。如按因果来讲,舍得,舍得,有舍才有得。舍不得,舍不得,不舍就不得。做一分善事就会有一分福报,所以不必忧愁我们会因为舍财救人,而使自己的生活陷于绝路。 8、是护持正法。这种正法,就是指各种世出世间使人向善、解脱的法门。宗教需正信,也有祛邪扶正。正法与邪法是相比较而存在,相斗争而发展的。邪教、邪法蛊毒人心,自然应该禁止,而具有正知正见的佛法,是最容易劝导人心,挽回善良风俗的。若是有人破坏,一定要用全力保护维持,不可让邪法压制、破坏正法。而对于正法也不应执着。故禅师大德有“无佛处不停留,有佛处急走过”之明训,值得深思、效法。 9、是敬重尊长。凡是学问深、见识好、职位高、辈份大,年纪老的人,都称为尊长,都应该敬重,不可看轻他们。而对于贫苦百姓、弱小民族、弱势群体、穷困潦倒,甚至流浪乞讨之人,也要象“常不轻菩萨”那样,尊重他们的人格,视为“未来佛”,怜悯、同情、资助他们。 10、是爱惜物命。凡是有性命的东西,虽然像蚂蚁那样小,也是有知觉,晓得痛苦,并且也会贪生怕死。应该哀怜它们,怎可以乱杀乱吃呢?有人常说:这些东西,本来就是要给人吃的。这话是最不通的,而且都是贪吃的人所造出来的话。要像周敦颐先生那样爱惜窗前的小草和一切有生命之物,象爱护自家性命一样爱护它们。《元公周先生濂溪集》卷六说:“周茂叔窗前草不除去。问之曰:‘与自家意思一般。’” 第二、改变心态,需具三心。救心,即改变自己的心态。1)、要发羞耻心。了凡根据千古流芳的大士、学者和自己相比,谦虚地认为是自己过分沉溺于逸乐,受到世俗的欲望所染污,并且偷偷地做些不合乎义理的事;2)、要发敬畏心。了凡认为一个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,就算犯了滔天的大罪恶,都可以悔改。一个人有一辈子都在作恶,到了临命终前却能悔悟过来,萌发一个善的念头,于是得到了善终的果报,也实在难得。3)要发勇猛心。了凡认为,人在犯过之后,不能够改正的原因,大都因为得过且过、退堕畏缩。我们必须在明白过失以后,痛下决心改正过来,不可以延迟、疑惑,更不应当犹豫不决。具备以上三种心,便能有过即改。了凡也补充说:“最上者治心,当下清净;才动即觉,觉之即无。”最高明的改过方法是从修心下功夫,当下就可以使心地清净。每当心里刚动一个坏念头的时候,就能够立即觉察到,然后马上让这种念头消失,过失自然不会再产生。只要能够以真诚恳切的态度,一心一意地忏悔以往所造的过失,如此日夜施行,永不怠惰,那么经过一星期、两星期,一直到一个月、两个月、三个月之后,必定会产生效果。 |
